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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孝贤模范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9-20   点击数:

  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孝贤模范”评选活动的安排

 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树立坚守正道、孝老爱亲的典型,传扬崇德向善的感人事迹,激发见贤思齐的正能量,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,经离退处党总支、离退休工作处研究,决定在全校离退休人员中开展“好公婆”、“好媳妇”“好孝子(女)”的孝贤模范评选活动。

  一、评选时间:2018年9月13日—10月10日

  二、评选范围:

  1、好公婆本校离退休职工

  2、好媳妇、好孝子(女)本校离退休职工及其子女

  三、评选标准

  (一)好公婆

  1.能维护家庭内部和谐相处,巧妙化解家庭矛盾,对待媳妇和女儿一样不偏心,对待儿媳平等,能带好孙子,不摆架子。不啰嗦,不守旧,容易接受新的观念,在家务方面不提过高要求,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直接辱骂或背后说媳妇坏话,尊重媳妇私人空间,不打听媳妇的隐私。

  2.有良好的道德操守,勤俭自强,温柔善良。

  3.在生活中乐于助人,热心帮助邻里调解婆媳间矛盾,受人尊敬。

  4.遵纪守法,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。

  5.不重男轻女。

  (二)好媳妇

  1.能很好的孝敬公婆、教育子女,能处理好家庭矛盾,帮助公婆做家务,与公婆诚心相待。

  2.进得厨房,出得厅堂,把公婆当作亲爸妈待,说话得体,不铺张浪费,懂得感恩。

  3.知书达礼、有思想、从不涉足别人之间的闲话,身心健康、不抽烟喝酒,生活作风正派,积极投身和谐家庭构建,对家庭尽职尽责。

  4.遵纪守法,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,积极参与、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,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
  5.使老人在衣、食,住、医等方面得到良好照顾,乐于助人、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,

  (三)好孝子(女)

  1.能很好的孝敬夫妻双方的父母,夫妻恩爱,能教育好子女、处理好家庭关系,努力工作、对家庭有担当,勤做家务。

  2.生活作风正派,对家庭负责,积极投身和谐家庭构建。

  3.遵纪守法,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;积极参与、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,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

  4.尊老爱幼、乐于助人,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。

  三、评选办法

  通过个人自荐、群众推荐和支部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,党总支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审核,评审小组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“好婆婆”、“好媳妇”、“好孝子(女)”候选人,在校园公示。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报离退休党总支。参评候选人须按要求填写“好婆婆”、“好媳妇”“好孝子(女)”推荐表。

  四、上报时间及表彰

  请于9月25日前向离退处推荐“好婆婆”、“好媳妇”“好孝子(女)”,9月26日至10月10日党总支审核,离退处党总支、离退休工作处将于“重阳节”对推荐出的孝贤模范进行表彰。

  推荐电话:33720587

  五、活动要求

  1.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。各支部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意义,并大力宣传,把评选过程变成倡导新风、学习典型的过程,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。

  2.精心组织,积极推荐。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,要严格遵守评选标准,精心组织安排,认真筛选,做到好中选优,真正把符合条件,有说服力,群众公认的“好婆婆”、“好媳妇”、“好孝子(女)”的人选推荐上来,保证被推荐人事迹的真实性及公认度。 

  

  

   离退处工作处党总支

   离退休工作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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